1、- 1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7 年度全省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皖人防2018 24 号各市人防办(民防局):为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推动人防工程质量提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省人防办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组织开展了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各市人防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人防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防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内容和依据(一)检查内容。本次质量检查由省人防办工程处和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承办,省人防办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部分城市
2、的检查活动。共检查了 16 个设区城市,80 个项目,其中竣工项目 72 个、在建项目 8 个,在建的人防指挥所项目全部列入检查范围。检查分两个组进行,第一组检查合肥、蚌埠、阜阳、亳州、淮北、宿州、淮南、六安 8 个城市,第二组检查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铜陵、池州、黄山 8 个城市。检查组查阅了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含规划、设计、报建等)、主体工程和防护- 2 -(防化)设备采购、质量监督、监理、质量检测、验收等技术资料。并对 1 个竣工项目、1 个在建项目,依据质量标准实地检查工程主体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质量。(二)检查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
3、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二、人防工程质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人防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市能够认真执行法规政策,依法执行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制度,依规组织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建设,扎实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报建报监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质量监督记录较为完整,工程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资料齐全。各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人防工程市场监管,参建主体资质、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能够在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内开展业务,防护、防化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够按国家要求落实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检测。合肥市对 2017 年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
4、文件组织开展了抽查复审活动。宣城市对人防工程设计、审图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了约谈、不良行为公告,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和审图质量管理。黄山市严格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单位执业范围,开展互查互比活动,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到位。安庆、滁州、池州、蚌埠、阜阳、亳州市积极推进人防工程综- 3 -合利用规划编制,蚌埠会同规划部门印发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规范性文件,安庆、滁州、池州推进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工作,加大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建设比例。阜阳、亳州市加强地下空间开发综合利用,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积极推进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芜湖市编制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实务;池州市编制
5、了人防工程检查情况登记簿人防工程从业单位检查情况登记簿;阜阳市编制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手册;铜陵市制订了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从工程报建、工程监督、验收备案到工程交付使用管理等方面,向各参建单位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监督要点、监督内容和标准、工程使用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维护管理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宿州、淮北、六安、宣城、池州、马鞍山等市新开工项目防护设备采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南、阜阳、淮北、宿州、铜陵、六安等市防化设备安装到位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二)参建单位质量行为逐步规范。抽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了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按建设程序进行,已竣工项目能按规定组
6、织竣工验收,检查未发现设计图纸擅自修改的情况。抽查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机构及岗位制度、责任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健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良好,现场履职履责情况良好;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防护设备生产单位总体服务到位,能够提供必要- 4 -技术支撑,工作质量受到建设单位基本肯定。(三)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良好。结构已完成或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良好,未发现蜂窝、麻面和露筋现象,孔口防护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备安装到位,平战转换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四)工程档案资料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的在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审批签字符合要求,涉及深基坑、高支
7、模、施工安全等专项方案能够根据需要组织论证;监理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基坑支护、模板支撑、混凝土施工、钢筋制作安装、专业预留预埋、防护设备控制、关键工序旁站监理等细则,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附有交底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细则审批签字大部分符合要求。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防工程防护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城市的人防工程“结建” 审 批比例未达到物资库、医疗救护 和专业队工程占比分别不高于 15%和不低于 3%的要求。个别城市人防工程的防护等级未严格执行城市防护类别和规划要求。(二)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省人防办于 2017 年4 月召开了全省人防防护设备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依法
8、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但部分市执行力度不够,工作没有到位。新建人防工程项目防护设备采购进入当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防部门派出监督员的规定未得到很好落实。部分项目的防护设备供应安装合同仍然违规由施工- 5 -总包单位与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签订。(三)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制度落实不到位。多数人防工程档案中缺失防护设备产品检测报告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检测合格证。部分人防工程提供的防护设备产品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与防护设备进场时间的时差过长,有的项目时差达 1 年零 7个月。检查还发现个别防护设备定点企业伪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检测合格证和永久铭牌合格证等严重问题。(四)部分项目的防化设
9、备使用了非国家定点企业产品。检查发现少数项目使用的过滤吸收器未能通过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在线查证系统验证。铜陵市福景东方城人防工程安装的过滤吸收器,由天津金运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证系统查询,已经安装在山西太原北美金棕榈人防工程;铜陵市杨村花园人防工程安装的过滤吸收器,由福建金山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证系统查询,已经安装在潍坊交运贸易广场人防工程。宣城市瑞景苑人防工程、中锐第一城 8#人防工程所安装的过滤吸收器,分别由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松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在国家人防办防化设备查证系统中查询不到记录。(五)平战转换预案制度执行不规范。平战转换设计应与工程同步设计、同
10、时审查;平战转换预案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工作量与平战转换预留工作量,在工程完工后编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部分城市人防主管部门要求平战转换预案的编制与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同步进行,在施工图审查时一并送审,与政- 6 -策规定不符,一旦发生设计图纸变更,或预案中预留的转换工作量与工程实际预留的工作量不符,预案无法指导战前转换。(六)部分工程设计和施工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为:掩蔽人员的工程主口外防爆呼叫按钮已安装但电源线及其控制柜未安装;整体超压测压管穿墙预埋到位但测压管的室外端和测压装置的做法不正确;防护单元口部人防门门槛混凝土存在二次浇筑现象;口部防护密闭门门头梁一端未伸入支座,不能满足人防
11、防护要求;活制式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活门槛未按平战转换要求购置并定点存放;个别工程项目因平时使用功能的改变而随意穿墙打孔,破坏人防工程防护性能;防护闸阀安装位置错误;电缆桥架未通过预埋电管直接穿过防护单元隔墙;穿墙套管未做密闭处理等。四、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项目及处理处罚措施(一)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人防工程项目1.亳州市蓝领公寓防空地下室。第八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排风悬摆活门门框墙上的眉梁两端钢筋未按设计伸入两端支座,工程抗力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第八防护单元次要出入口进风悬摆活门门框墙工程实体与设计不符,悬摆活门门框墙厚度不符规范要求,悬摆活门门扇四周预留安装尺寸不足,悬摆活门门扇不
12、能正常启闭;第五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战时排风管道标高设置有误,与简易洗消间密闭门的高度互相影响,如果密闭门门扇已安装则战时排风管道无法安装,如果安装战时排风管道则密闭门门扇不能正常启闭,导致第五防护单元不- 7 -能满足战时功能需求。2.淮南市顺发泽润园二期 C 区防空地下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双向受力防护密闭封堵框四周预留尺寸设计有误,防护密闭封堵框的两上角被浇入两侧的梁内,导致战前防护密闭封堵板不能正常安装。审图单位没有履行施工图审查职责,对设计单位存在的明显设计问题没有提出修改要求。3.铜陵市有色人才公寓防空地下室。给排水工程,防护闸阀位置错误,部分穿越围护结构的管道未装防护闸阀,消防水管未
13、通过穿墙套管直接开洞进入且未装防护闸阀。通风工程,检查的第二个防护单元防毒通道墙体直接开洞安装风管,悬板活门外排风通道被临时墙体封闭。电气工程,弱电未通过预埋套管直接开洞穿过防护密闭墙,强电多部位后期开洞直接穿过人防功能墙体;防护密闭门未安装永久式铭牌。4.滁州市苏滁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人防工程。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因梁高度设计错误,防护密闭门无法开启;人防工程竖井顶部被楼板封住无法排风排烟;防毒通道缺战时洗消冲洗阀;进风竖井、扩散室、滤毒室缺防爆地漏;电缆桥架未通过预埋电管直接穿过防护单元隔墙。审图单位没有认真履行施工图审查职责,对设计单位存在的明显设计问题没有提出修改要求。5.马鞍山市华海城市
14、广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单位在安装内开式双扇防护密闭门时,将门框墙混凝土保护层凿去。因设计不合理,多处工程口部除尘滤毒室密闭门与密闭通道密闭门相互影响启闭,因梁或管道位置设置错误,双扇防护密闭门无法完全- 8 -开启,水管穿墙处防护阀门安装位置错误,电缆桥架穿墙套管未做密闭处理。以上项目,由属地市人防办责成建设单位按照人防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全面整改,并组织进行整改情况验收。项目整改情况报省人防办。(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措施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实行人防工程建设不良行为信息报告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安徽省
15、人防工程建设“黑名 单” 管理暂行办法,经省人防办办公会议研究,对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天津金运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福建金山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松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限期拆除并更换在铜陵市福景东方城人防工程、杨村花园人防工程,宣城市瑞景苑人防工程、中锐第一城 8#人防工程安装的过滤吸收器;暂停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入皖备案资格,即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禁止在皖承接人防工程业务。2.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慈湖建设集
16、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项目负责人予以人防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9 -3.对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解放军理工大学人防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工程兵学院南京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纳入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黑名 单” ,即日起至 2018 年12 月 30 日禁止在皖承接人防工程业务。五、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运用好本次质量检查结果,狠抓整改落实。各市人防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台帐,责成建设单位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人防办组织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
17、,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自查,省人防办将适时组织质量检查“回头看 ”。市人防办应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同时将质量检查情况传达通报到所属各县(市、区)。(二)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完善人防工程体系。要进一步以规划为引领,引导和管控人防工程建设,完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未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的市要加强调度,确保按期完成。要切实依据规划,围绕防护片区的战时需求,按比例开展各类人防工程的配套建设。加大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等战时专用人防工程的建设比例,严格控制战时物资库建设,根据工程战时功能合理确定工程
18、的防护等级,加强设防城市和城市防护片区的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三)扎实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各阶段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贯- 10 -彻落实人防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在人防工程设计、审图阶段,拓展监管深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抽查复审活动,促进人防工程设计质量的全面提高。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职能,严格执行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制度。真正落实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按比例检测、安装质量全数检测的要求。(四)提升质量监督机构业务水平。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增配专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必须的设备器材,加大对县(市、区)人防质监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要转变质量监督模式,实现从“以 实体
19、质量监督” 为主的监督模式向“ 实体监督与 质量行为监督并重 ”的监督模式转变,贯彻“企 业 自评 、设计认 可、监理核定、业主 验收、政府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力量,做好质量通病预防,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办关于防化设备监管的规定,防化设备验收时,必须通过查证系统在线查询,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要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手段,强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监管,规范人防质量监督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安徽省人防工程 质量监管系统” 已经上线运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用好监管系统,确保发挥应有效应。(五)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行为。要加强对参建单位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监督内容、质量标准的宣贯,提高参建单位对人防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审查工程参建各方的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提高参建主体履职履责能力。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熟练掌握有关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