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试行) 为全面了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教学工作定期检查是依据学校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管理制度要求,对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制度。第二条 我校的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分为期初、期中、期末、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检查。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学各环节及相关方面的检查工作。第四条 检查时间期初教学检查:第一周至第三周期中教学检查:第九周至第十一周期末教学检查:第十七周至二十周专项检查和日常教学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时间第二章 教学工作检查的组织第五条 学校成立校、院、系(教研室)三级教学工作检查机构。1.学校成立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学督导团成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全校范围内教学工作定期检查的组织、协调与信息反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