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银投资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制定了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此文及时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等有关法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