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工程“12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2月2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盐城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工程1标段工地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压路机驾驶员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县领导的指示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情况及工程相关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盐城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8日,位于盐城市城区盐马路14号地块兴诚公寓1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孙烨,注册资本368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公路工程、独立大桥施工。(二)工程相关情况1、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工程L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