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有效发挥系统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使用及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全国互联网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级系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系统)及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内容分发网络服务等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建设或租用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系统)。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使用及运行维护,以及系统的对接联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负责部级系统的使用及运行维护。 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