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教育訓練心得報告部門 品管部 姓名 曾子津 日期 99.11.10課程名稱 藥廠 GMP 國際化說明會微生物單元參加人員 曾子津、蔡秀雅舉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藥物品質協會上課地點 台中兆品酒店-B1 兆尹廳 上課時間 99.10.29心 得 講師: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品管處 劉正斌經理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品管部 溫燕卿經理課程主旨如下:1.一般製劑之微生物限量試驗2.一般製劑藥廠之微生物實驗室管理一、一般製劑之微生物限量試驗:微生物計數於 USP 29,Supplement 2 公佈,2009 年 5 月 1 日生效。1.計數方法:膜過濾法、平板計數(傾注平板法) 、平板計數(
2、塗抹平板法) 、最大可能性數量法(MPN)現皆有描述(以前有的未描述) 。2.培養基效能和方法適用性:Trypticase Soy(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用的微生物:使用金黃色葡萄球菌、綠膿桿菌及枯草桿菌(刪除了大腸桿菌及沙門氏菌,但增加枯草桿菌)Saboraud Dextrose(薩氏葡萄糖培養基)用的微生物現有描述培養基效能-方法 現有詳細描述培養基無菌檢查現有詳細建議計數方法適用性現可量化(以前有描述但非量化)最大可能性數量法(MPN)在職教育訓練心得報告心 得 3.培養基效能:一般考量:必須建立在產品存在的情況下,仍可檢出微生物的方法。即能夠長菌且不能抑制細菌生長如果測試方法變更或產品
3、變更(含原料及製程改變)而可能影響測試結果時,方法適用性必須再確認。 (每年必須評估一次)陰性對照:若有菌生長則表示實驗有問題為確認測試條件,用選擇好的稀釋劑(用已滅菌之稀釋菌種的稀釋液)替代測試品為陰性對照,且不得有微生物生長。培養基效能:測試每批可現用培養基及每批從乾粉培養基製備或根據配方配製的培養基。按表 1 加入少量微生物(不超過 100 CFU) ,每個菌種使用的培養基分開,按表 1 中的條件培養。對固體培養基,計數結果與標準接種物的計數數量差別小於係數 2(即不能小於 1/2 或大於 2 倍) 。例如:加 80 cfu 時則合格標準為 40計數值160對新鮮製備的菌液,微生物的生長
4、與前批已通過測試的培養基的前次測試結果一致。液體培養基,若有明顯的微生物生長,並與前一批已通過測試的培養基的前次測試結果一致。4.計數方法的適用性:樣品的製備:樣品製備方法須依據產品的物理特性。如果下述程序均被證明不適用,則必須開發適合的替代方法接種和稀釋:按上述方法製備的樣品及對照品(不含測試樣品)中加入適量的微生物懸浮液,取得不超過 100 cfu 的接種物。抗菌活性的中和/去除:產品存在的情況下,按接種與稀釋描述的稀釋樣品經微生物回收率描述的培養得到的微生物數量與對照比較。如果生長被抑制(減少系數大於 2)則必須修改程序,以保證結果的有效性,修改方式包括:在職教育訓練心得報告心 得 a.
5、增加稀釋液或培養基的量b.稀釋劑中加入中和劑c.濾膜過濾 0.45 md.或上述方法的組合如果無法找到適用的中和方法,則可假設產品的殺菌性導致微生物的回收失敗,表示該產品不易受到特定微生物的污染。 (必須用很多方法證明產品不長菌才可宣稱產品具抑菌性)回收率方法:包括膜過濾法平板法a.傾注平板法b.表面塗抹法最大可能數量法(MPN)5.產品測試:使用經證明過適用性的方法膜過濾法傾注平板法表面塗抹法最大可能數量法(MPN)6.測試樣品數量:除非另有指示,使用 10 g 或 10 ml。噴霧劑:取 10 個容器皮膚貼劑取 10 片7.測試樣品數量(活性物):下列情況下,可減少測試數量每劑量單位數 1
6、 mg每 g 或 ml(不以劑量單位表示的製劑)1 mg樣品數量不得小於 10 個劑量單位,或 10 g 或 10 ml 產品。樣品數量有限或批量太小(例如小於 1000 ml 或 1000 g) ;樣品數量應為批量的 1,除非被授權允許使用更少的量。8.測試樣品數量(製劑):批量小於 200 的成品,樣品量可降至 2 個單位。若批量小於 100,樣品量可降至 1 個單位。9.結果與解釋;總生菌數 TAMCSoybean-Casein-Digest Agar 上所有菌落在職教育訓練心得報告心 得 黴菌酵母菌總數 TCYMSabouraud-Dxtrose Agar 上所有菌落如果預期 TCYM
7、 超出標準,可考慮使用抗生素。MPN 方法產生 TAMC 結果TAMC 250 cfuTCYM 50 cfu10.微生物品質的接受標準,描述如下:101 CFU:最大接受限度 20102 CFU:最大接受限度 200103 CFU:最大接受限度 200011.注意事項:(1)若培養基有脫水現象(表面有裂紋或與培養皿之邊緣分離者)都必須丟棄。(2)配製培養基分裝所含的量不宜太多或太少,尤其診斷用培養基。(3)培養基保存不良時,例水分減少時,培養基內之指示劑或抑制劑濃度增加,會使致病菌檢測時,不生長或生長不良。(4)培養基之使用:先配製或先購買或效期短者優先使用(5)不定時檢視庫存量及消耗情形以免
8、過期未使用或缺貨出現(6)以煮沸法配製時,須注意培養基因沸騰溢出影響分離或鑑定結果。(7)培養基加熱時間太久會影響固化能力,使培養基過軟不易劃種檢品,故培養基加熱必須定時。(8)培養基 50保存時,5 小時後培養基會軟化,最好分批配製。 保存時間不可過長,若過長則代表加熱過長。(9)配製用器皿選擇:不會被腐蝕之不銹鋼、鋁、玻璃或塑膠製品(10)斜面培養基之高度低於瓶口 3 公分以上,因愈接近瓶口則愈易污染。(11)培養基冷藏後,回溫時間 30 分鐘以上。(12)配製培養基時,分裝用之培養基、試管及其他器具須為無菌,並無菌操作,避免污染。(13)培養基設定批號及制定使用期限 須確效在職教育訓練心
9、得報告心 得 (14)新購入之培養基檢收(15)配製容量:不得有溢出(噴出)之疑(16)配製完成之培養基保溫時間需制定,時間勿過長。(17)培養基秤重必須有標準,避免培養基濃度太高或太低,且配製方法必須依瓶身所標示方法配製。12.微生物限量規格之可接受標準:口服固體: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100 cfu/g,每克不得檢出大腸桿菌。外用製劑: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 10 cfu/g,每克不得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及綠膿桿菌。吸入劑: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 10 cfu/g,每克不得檢出耐膽鹽革蘭氏
10、陰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綠膿桿菌。口服液體: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 10 cfu/g,每克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直腸用藥: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100 cfu/g。陰道用藥:總生菌數不超過 100 cfu/g,黴菌酵母菌總數不超過 10 cfu/g,每克不得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綠膿桿菌及白色念珠菌。二、一般製劑藥廠之微生物實驗室管理:1.培養基驗收:(1)脫水培養基(Dehydrated media):向合格供應商採購收貨核對品名、批號、末效期及 COA貼標籤、註明收到日期、末效期和瓶號(若同時購入多瓶則必須編號,N-1.N-N
11、,若用到 N-N 則必須購買)在職教育訓練心得報告心 得 儲存:依廠商標籤上儲存溫度儲存監測儲存的溫度 尚未要求容器必須緊密,結塊或變色則不能使用。寫上開瓶日期 一旦開瓶於一年內用完(2)培養基之配製:完整之配製記錄配製培養基名稱脫水培養基重量總配製體積分裝體積和數量配製者和配製日期滅菌溫度和時間pH(滅菌前和滅菌後)滅菌前先將 pH 值調至中間值後再滅菌,滅菌後再測一次 pH 值,一般滅菌前後差異約 0.1。無菌培養試驗結果 預培養效能試驗結果核對者固體培養基再溶化:最好使用水浴加熱溶化,只能溶化一次。亦可以使用微波爐溶化,但溫度不可過高且時間不可過久,若溶化後之培養基顏色過深則不可再使用。必須加熱至 4550,過高的溫度會產生過多的冷凝水。在層流台內倒平板溶化後維持在 4550不能超過 8 小時標示:至少包括培養基名稱配製批號末效日期依廠商指令制定配製方法(SOP)需要的器具:已校正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