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1194229 上传时间:2018-12-18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在本市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3 人(含)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含)以上重伤,或者 1000 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农机事故时,启动本预案。第三条 实施本预案遵循的原则: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2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第四条 市、区(市)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各级均须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辖区内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

3、。指挥中心组成:总 指 挥:农机部门分管领导。副总指挥:监管科、监理站负责人。 成 员:监管科、监理站有关人员。办公室设在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五条 各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二)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四)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政府、上级业务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 3 -第三章 报告制度第七条 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应急办和省农机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第八条 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三)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四)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五)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的有关事宜;(六)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

5、四章 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第九条 当得知发生本案第二条所指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后,事发地农机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第十条 死亡 3-9 人的较大农机事故,市、区(市)两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市农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 4 -责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死亡 10 人(含)以上的重大及特别重大农机事故,省、市、区(市)三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省农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及处理。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

6、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十三条 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 第五章 监控预防机制第十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7、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 -第十六条 各级要加大农忙季节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第十七条 各级要结合平安农机建设,进村入户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以及事故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第十八条 各级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保证应急装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第六章 其 他第十九条 各区(市)要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制订或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实施。第二十条 本预案是农机部门在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后,进

8、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一条 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建议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 -枣 庄 市 农 机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操作手册枣 庄 市 农 业 机 械 管 理 局2013 年 3 月- 7 -目 录一、使用范围8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9三、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10四、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1-12五、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13六 、市 、区 (市 )两 级 农 机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职 责 及

9、组 成 14七、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联络表15八、区(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联络表16- 8 -一、使用范围本 预 案 适 用 于 农 业 机 械 在 本 市 境 内 田 间 、场 院 和 乡 村 道路 上 发 生 造 成 3 人 (含 )以 上 死 亡 ,或 者 10 人 (含 )以 上 重 伤 ,或 者 1000 万 元 (含 )以 上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农 机 事 故 。- 9 -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等 级 分 级 标 准特别重大事故(级)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级)是指造成 1

10、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1 .分级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2.表 格 中 所 称 的 “以 上 ”包 括 本 数 ,所 称 的 “以 下 ”不 包 括本 数 。3.本 预 案 中 较 大

11、 以 上 农 机 事 故 是 指 一 次 造 成 3人 (含 )以上 死 亡 ,或 者 10人 (含 )以 上 重 伤 ,或 者 1000万 元 (含 )以 上 直 接经 济 损 失 的 农 机 事 故 。- 10 -事事后市农机部门级应急响应区(市)农机部门级应急响应市政府、安监部门现 场 指 挥总结评估应急响应区(市)政府、安监、公安部门信息报送善后处理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三、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处置中应急处置过程应急运行程序、内容信息传递箭头内蓝()黄()、橙( )、 红()色 标识分别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信息直报农业部级应急响应省农机局级应急响应国家安监部门省政府、安监部门省级指挥部前事监测预警预测应急准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