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事务部管理规定(共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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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综合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使公司综合办公事务管理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二条 办公仪表规定:头发梳理整齐,熨烫平整,领带笔挺,皮鞋亮净。第三条 办公区规定:1、办公桌:桌面除电脑、水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2、辅桌:放文件盒、少量工具书;3、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将椅子放于桌下,电脑主机上方有显示器,电脑置写字台左前角;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右前角。5、综合事务部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对一次违反规定者,下达警告通知书,当月累计违反两次的,罚款10元,累计三次的,罚款50元,四次以上予以辞退。违纪者所在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本部门任一员工一周内累计违纪三次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元罚款,多人违纪或一人累计违纪5次以上的部门经理降级使用。第四条 办公室规定:1、办公桌:桌面除公司购置案头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物品;2、辅桌:桌面除放置文件盒、笔筒、书籍外,不准放其他物品;3、电脑:桌前呈45度,角贴墙放置,横式主机置显示器下,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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