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职工个人借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腾飞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个人借款管理,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职工个人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原则,费用超预算单位不予办理借款。第四条 公司财务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职工个人借款管理办法;(二)负责检查职工个人借款日常管理及清收情况;(三)负责审批公出差旅费借款。第五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批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医疗费用、外地就医差旅费用等借款。第六条 公司工会负责审批重大疾病借款及还款协议。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二)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手续是否完整,是否履行正确的审批程序;(三)负责清收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第八条 公司机关员工因工伤、重大疾病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一)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