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劳动合同法无权罚款内容 劳动合同法无权罚款内容是由合同范本网劳务合同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1.企业规定对员工罚款无依据可查 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但2008年1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令第516号文明确废止了改条例,并规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因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因此,无论是从管理的有效性、实用性与科学性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法性来看,用人单位都应当摒弃“罚款”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而选用风险更小更利于促进用工和谐的管理模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