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中证书会考考生守则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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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09 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日程表上 午 下 午日 期科 目 时 间 科 目 时 间17 日(周三) 信 息 技 术 上 机 操 作 考 试 ,每 场 考 试 时 间 为 45 分 钟 (高 一 )历史(高一) 8:009:3018 日(周四)地理(高一) 10:2011:50思想政治(高二) 2:003:30生物(高二) 8:009:306 月19 日(周五)通用技术(高二) 10:2011:50注:1、考试当天上午 06:3007:00 分领卷(两人以上,专车护送)2、当天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回卷(两人以上,专车护送)2温州市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考点考务工作准备事项1、五个公布:考试日程表、

2、考场示意图、宣 传标语、举报电话、举报箱。考试日程表:市考试院下发考场示意图:(格式由学校自己定)宣传标语:参见附 3举报电话:市举报电话:88638072举报箱:学校自己做2、打印试场编排和监考人员名单3、做好对监考、考 务人员的考前培训。4、板书要规范:按“ 浙江省高中会考办考试实施程序指令” 中的要求书写。5、写好“放包处”(每一考场一张)6、各考点均挂横幅,内容为“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 考点” 。7、各考点要设有:考务室、医务室、保密室(至少有两人保管)。8、准 备 好 主 考 、监 考 、工 作 人 员 证 件 、夹 、针 、线 、固 体 胶 等 考 务 用 品 。9、使用警戒线。发放

3、考试用品:一、考点考务负责人材料:监考人员工作手册一本试卷验收记录单 考试结束后市直上交市考试院考点巡视记要一本 考试结束后市直上交市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 考试结束后上交市考试院二、监考人员材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考试实施程序及指令(每一试场一份)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生守则(每一试场一张)应考人员名单(试场门上一张、监考人员 1 张)三、张贴材料考生守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考试日程表监考人员工作职责(贴在考务室内)3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考 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必须在进场铃声

4、响后凭准考证有次序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迟到 15 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三、考生除携带 2B 铅 笔、 蓝、黑墨水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及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微型耳机)、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四、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走出试场。交卷走出试场后,不准再进入试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区域答题,其他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在草稿纸上答题

5、无效。六、答卷 I 必须用 2B 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他笔填涂无效。答卷 II 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书写无效(用铅笔作图除外)。七、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喧哗、吵 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 窥、抄袭或有意 让他人抄袭;考场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试场。八、遇试卷、答卷分 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按监 考人员指令依次

6、退出试场,不得在试场逗留。4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一、监考人员应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试场的考试,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操作,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二、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同时进入试场,做好考生入场准备工作。核 查考生的准考证,组织考生入场。三、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得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试场。四、监考人员应及时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五、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处理缺考试卷,协助考务人员在缺考答卷指定位置盖好“缺考” 章,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六、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问题,对试卷、

7、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七、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 、答 题,不得暗示考生答 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八、除主考、副主考、考务人员、巡视员外,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试场。九、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生守则的行为。如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 应及时提出警告并报告考点主考进行处理,如实记入高中会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十、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收齐考生的答卷、试卷和草稿纸,负责填写答卷袋封面各项内容。十一、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检查、清理试场,同时离开试场到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5巡视员工作职责一、巡视员主要协助市、县会考办组织考

8、试,检查考点内考风考纪,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二、巡视员应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熟悉考 试实施程序、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模范执行考试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三、巡视员应在开考前一天到达考点,认真检查考点的考务工作,检查试卷保管保密情况,保证考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巡视期间,巡 视员应佩戴好“巡视证”,随时查看试场情况,协助考点主考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及违纪事件,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市、区)会考办。五、备用卷的启用由巡视员负责。巡视员应认真做好备用卷启封、分发、 调换工作,并在 备 用卷袋上填好情况说明。六、巡视工作结束,巡视员应认真填写巡视纪要的各栏内容,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和巡视报告。主考、

9、副主考职责一、主考是考点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全面负责考点的各项工作。二、主考负责选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设立考点办公室,检查和落实考点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三、主考应组织本考点人员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务培训,学习会考实施细则,明确 职责和任务,落实考试实施程序等各项考务工作要求。四、主考应随时掌握考点施考情况,处理各类违规作弊事件和偶发事件,及时终 止违规考生的考试和违规监考(考务)人员的工作,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县(市、区)会考办。五、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 错装等原因须启用备用卷,主考应协同巡视员做好备用卷启用工作。六、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应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

10、密封,复核无误后签收,并派专人送到保密室。会考结束,准时送交县(市、区)会考办。七、主考应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生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县(市、区)会考办。6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违规处理规定(摘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省高中 证书会考(以下 简称会考)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会考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障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8 号),特制定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高中会考,包括普通高中会考、综合高中会考以及面向社会的高中会考。第三条 参加全省会考的考生(以下 简称考生)和考 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浙江省普通高中

11、证书会考实施规,抵制一切违反会考管理规定的言行。第四条 考生和考试 工作人员违反会考管理 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第五条 各市高中证书会考办公室(以下简称会考办)具体负责对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工作,省会考办负责对全省会考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工作进行监察。第二章 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六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

12、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试卷密封区外填写自己姓名、校名、准考证号或其他暗示性标记的;考试过程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试场的;将试卷、答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 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试场的;其他违反试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对考试违纪的考生,相应科目的会考成绩下降一个等第,原始分数记为所降等第的临界值。7第七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夹带并偷看书本、资料、纸条、具有存 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以及类似行为;抄袭他人答案或者有意为他人抄袭答案提供方便的;携带和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的;请他人代考或者冒

13、名代替他人考试的; 试场内传接或交换试卷、答卷或者草稿纸的; 策划或参与共同舞弊或集体舞弊的; 有违纪行为而不服监考人员处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的;其他作弊行为。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考试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考生本科目考试成绩记为 E 等,原始分数记为零分。第八条 各级会考办、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试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阅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试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其他应认定的作弊行为。 对此类考试

14、作弊,相关考生相应科目考试成绩记为 E 等。第九条 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考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入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名。 考点主考依据监考人员报告的考生违规记录,视违规行为的性质和违规考生的认识态度,提出“违纪“ 或者“作弊“的认定意见,记入会考异常情况处理意见表,所在市或县(市、区)会考办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市会考办做出处理决定,并报省会考办备案。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由学科阅卷组长会同市面上会考办核实并做出决定,报省会考办备案。8高中会考考生违规处理办法为加强会考考务管理,规范对考生违规

15、行为的处理,特制定考生违规得为处理办法。一旦发现考生违纪和作弊行为,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监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的物品,应立即对违规情况进行取证,及时收缴或晢扣涉及违规的物品(如携带的有关材料、作弊工具等)。2、取证以后,监考人员应及时填写高中会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见附 1),详细记录考生违规事实。3、在考生离场前, 监考人员应将高中会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交违规阅读、确 认签名。然后两名监考人员签上姓名,提交到考点主考审核签名。4、各市、县(市、区)会考 办根据高中会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界定违规性质(违纪、作弊),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签名后逐级上报省会考办(如有可附

16、的佐证材料的,应附上)。5、省会考办审核批准各地报送的处理意见以后,正式下达高中会考考生违规处理通知书(见附 2),由各级会考办逐级下发,通知违规考生。9高中会考考试实施程序及指令序号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1考前 40 分钟:(首场考试提前至考前 45 分钟)1.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考务组长佩证上岗。2.考务组长去保密室领取试卷,办理签收手续。3.主考、巡视员核对科目、袋数,检查试卷密封签,清点备用卷。4.考务人员在试卷袋上编写试场号。2考前 30 分钟(首场考试提前至考前 35分钟)1.监考人员甲、乙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2.监考人员统一将手机关机或关至振动状态装入

17、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统一保存。3.监考人员统一核准钟表时间。4.监考人员签领试卷(包括试卷、答卷 I、草稿 纸),核对科目,检查密封条。3考前 20 分钟(首场考试提前至考前 25分钟)1.监考员甲、乙佩证随带签领的试卷及考试用品等一起进入试场。2.监考员甲在讲台守护试卷。3.监考员乙做好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包括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 严禁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的提醒语)4考前 15 分钟(首场考试提前至考前 20 分钟)(打铃)1.考生进场前将随身携带的书包等物品摆放在试场门口的桌子上(事前教育不要摆放贵重物品)。2.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卷。3.监考员乙在试场门口(试场后门关

18、闭)逐个进行考生本人与准考证核对,同时阻止考生将其他违禁物品带入试场。4.考生入场坐定后,监考员甲宣读“指令 A”。5.监考员甲、乙逐个进行核对考生准考证及座位号。指令 A:请大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广播指令:(广播宣读考生守则)105考前 10 分钟(广播统一指令)1.监考员甲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试卷科目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相符,核对试卷份数,并检查试卷有无破卷、缺页、漏印、重印,袋内封条、密封纸是否齐全,如有问题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及时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记录。并在黑板上补充板书:本场考试试卷的张数和页数。2.监考员乙分发答卷 I、草稿纸。3.监考员甲宣读“ 指令 B”。4.监考员

19、甲、乙逐个检查考生答卷卷首是否漏填、漏涂及错填、错涂。广播指令:请各试场监考人员启封试卷袋并检查试卷。指令 B:现在开始填、涂答卷 I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请考生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答卷 I 上规定的地方写上你的姓名(稍候);在“ 准考证号 ”栏空格内用阿拉伯数字填上自己的准考证号(稍候);用 2B 铅笔涂黑相应的数字;在“ 科目代号 ”栏内把科右边的方框涂黑(稍候);填涂好后请仔细检查;检查无误后,请放下笔。6考前 5 分钟(广播统一指令)1.开始分发试卷,由监考员甲分发试卷、答卷监考员乙在台前密切注视试场情况。2.分发完毕,监考员甲宣读“指令 C”。监考人员乙逐个检查考生答卷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是否正确。广播指令:请各试场监考人员开始分发试卷。指令 C:这是 科考试,请检查一下你的试卷是不是科, 试卷有张,共有页,请清点。若发现缺页或试题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等,请及时举手报告。在答卷 II 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稍候)。填好后请仔细检查,开考铃声响后才能动笔答题。7开始考试(打铃)1开考铃响,监考员甲宣读“指令 D”,并在前台监视,注视全场。2监考员乙再次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座位号,注意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检查考生答卷 I、卷 II 的卷首填涂是否正确。 指令 D:现在开始答题。8 开考 1.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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