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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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一检查项目:检查分值(减分值)总分 100分二结果评价:甲级病历90分;乙级病历7589.90分;丙级病历75分;甲级病历率90检查项目检 查 要 求 和 内 容考 核 和 评 价 方 法分值实得分减分理由病历书写要求(5分)病历书写字体工整,页面整洁,无自创字,错别字,无严重涂改。字体潦草(可辨认)扣1分;错别字,自创字每字扣0.2分。1病历描述语言通顺,运用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不通顺、不正确者减1分。1病历附页必须有姓名、病历号、科别及就诊日期及页数。缺一项减0.4分。2主诉牙(主诉病)的首诊均按初诊要求书写病历,复诊指主诉牙(主诉病)的继续治疗;初诊及复诊的病历内容均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和科别。首诊未按初诊要求书写减1分,复诊未记录主诉病的前次治疗效果减1分。1发现病历误、漏时应于篇尾补记并说明情况,禁止在误、漏原位处修改。更正笔误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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