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各部门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各部门日常财务及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的审批、报销,遵照本办法执行。原则上不支持学生垫付款项。 第三条 财务管理包括学生会各部门日常费用及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的申请、审批、报销、资料上报、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使用经费应严格坚持预算审批、节约开支、据实报销的基本原则,避免预算外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严禁虚报谎报。未经预算审批和登记备案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第五条 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由校会秘书处完成,各部门财务由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全权负责,并保持与秘书处联系,保障财务工作及时有效的按照规定进行。第二章 经费来源及财务费用分类 第六条 学生会所有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和商业组织及其他组织的赞助资金。 第七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的实际内容,所需报销的财务费用主要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