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二、治理内容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套牌和贴
2、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 “三无” 电气产品、未配 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2三、工作措施(一)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口。1.严 把 电 器 产 品生 产质 量关。 严 格落 实电 器 产 品生 产 企 业资质审 批、 认证 管理,加大 对获证 企
3、业 的日常 监 管, 严厉查处 无 证非法生 产 行 为 。严查电线电缆 、开关插座等生 产 企 业 在 绝缘 材料、阻燃原料、 线 芯材 质 、线 径等方面不按 标 准或降低 标 准生 产 的 违法行 为 ;严查 套牌、 贴 牌生 产 假冒 伪 劣 产 品的 违 法行 为 ;充分利用全国和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 业 信用信息系 统 ,及 时 曝光 违 法 违规 企 业 和不合格 电 器 产 品名 单 ,进 一步完善 电 器 产 品质 量源 头监 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 规 范生 产 秩序。2.严 把 电 器 产 品 销 售 质 量关。加大 对电 器 产 品批 发 市 场 、销售 储 存 仓
4、库 以及 销 售 门 店的 监 督 检查 力度, 对检查 中 发现 的重大 问题 ,及 时 督促整改, 严厉 打 击销 售无 证 或 伪 造、冒用 认证证书 、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 违 法行 为 。加 强对 以网 络 、直 销 等方式 销 售 电 器 产 品的 监 管,把好 “线 上、 线 下 ”电 器产 品 销 售 质 量关。 进 一步完善 电 器 产 品流通 领 域的 监 管机制,提高 监 管效能, 营 造良好的市 场环 境。(二)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3.严查违规设计 行 为 。规 范建 设 工程 电 气 设计 ,落 实电 气工程 设计质 量 终 身 负责 制, 严查设计单
5、 位不按工程建 设强 制性 标准 设计 的行 为 ,依法追究因 电 气 设计 不符合 标 准 规 范而 导 致 电气火灾事故的 设计单 位 责 任。4.严查违 法施工行 为 。落 实电 气工程施工 质 量 责 任制, 严 格电 器 产 品及其 线 路施工 进场检查验 收。 严查 施工 单 位不按 设计3图纸 施工、 偷 工减料、使用劣 质电线电缆 及 质 量不合格 电 器 产 品等 问题 和 隐 患; 严查监 理 单 位不履行施工 质 量的 监 理 责 任, 严查质 量不合格 电 器 产 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 严查 施工不 规 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 坏、 电缆 井(沟)封堵不 严 密等 隐 患
6、 问题 。依法追究因 电 气施工 质 量 问题导 致火灾事故的施工、 监 理 单 位的 责 任。5.落 实 建 设单 位主体 责 任。建 设单 位不得明示或暗示 设计单位或施工 单 位 违 反工程建 设强 制 标 准,降低 电 气 设计 和施工 质量。按照合同 约 定,由建 设单 位采 购 有关 电 气及配套 产 品的,建设单 位 应 当保 证电 气及配套 产 品符合 设计 文件和合同要求。(三)强化使用领域隐患治理。6.强 化社会 单 位 电 气安全 隐 患排 查 整治。 严查 社会 单 位用 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 实问题 ;严查 社会 单 位 电 气 线 路敷 设 不规 范、用 电负
7、荷超 额 、电 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 设 剩余 电 流保 护装置、私拉乱接 电线 、使用无 证 、“三无 ”电 器 产 品等 问题 ;严查 社会 单 位未配 备专业电 工、未按 规 定定期 检测电 气 线 路和 设备问题 ;推 动 落 实电 气系 统 定期 维护 保养及 检测 ,提高社会 单 位 发现和消除 电 气安全 隐 患能力。 7.推 动 城 乡 社区、村 镇电 气安全 隐 患排 查 整治。以街道、 乡镇为 基本 单 元,排 查 村(居)、社区、住宅小区 电 气 线 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 标 准 规 定, 电 表箱 设 置位置是否符合 规 范, 线 路 连 接是否符合 标 准;核 查 用
8、电负 荷是否超 过 初装容量; 检查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 电线 、使用 “三无 ”电 器 产 品等 问题 。督促落 实 安全用 电 管理制度, 电 工必 须 持 证 上 岗 ,定期开展 电 气安全 检查 ,加 强 安全用 电 常 识 宣 传 。对 整治 难 度大的区域性 电 气安全 隐 患要 实 行挂4牌督 办 ,限期整改,并可 结 合政府重点工程和 为 民 办实 事 项 目重点推 进 解决。8.加 强电 气相关从 业 人 员监 管。加 强电 气 设备 管理、使用和维护 等相关从 业 人 员 安全培 训 、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 规 范 电 气相关 资 格 证书 的 发 放、考核机制,切 实 提高
9、 电 气从 业 人 员 的技能水平。人力社保、建 设 、安 监 、电 力等部 门 要 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定期抽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电气行业相关工种的从业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资格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提高持证上岗率。(四)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9.积极推广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固化提升为地方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要将“智慧用电” 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 24 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短信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
10、期形成检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要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先行先试,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企业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10.推广安装剩 余 电 流 保 护 装 置 。各 地 要 积 极 在 居 (村 )民 家 庭 、老 旧 小 区 推 广 安 装 剩 余 电 流 保 护 装 置 。发动居(村)民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老旧小区提供电气防5火检测服务,为主动安装剩 余 电 流 保 护 装 置 的 居(村)民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五)强
11、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11.广泛普及安全用 电 知 识 。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 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 电 的宣 传 教育,普及安全用 电 知 识 。要充分 利用楼宇 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日常培训内容,提高安全用电意识。12.全面加 强 社会 舆论 引 导 。要 积 极利用各 类 媒介, 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 宣 传电 气火灾事故教 训 ,曝光无 证 非法生 产 、销 售假冒 伪 劣 电 器 产 品的 违 法行 为 ,引 导 社会加 强舆论监 督,推 动电 器 产 品 质
12、 量提高; 要加大对“ 智慧用电”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 鼓励社会 单 位主 动 安装 应 用,提升 对电 器 产品及其 线 路运行状 态 的 监测 、预 警和 处 置能力;要鼓励群众 举报电 气安全 隐 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 电 气火灾防治的 浓 厚氛 围 。四、治理步骤从 2017 年 5 月开始至 2020 年 4 月 结 束,分四个 阶 段 进 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5 月底前)。 各地 结 合本地区 实际 ,制定具体 实 施方案,全面 动员 部署,广泛开展宣 传 ,动员 各级 各 单 位、广大群众 积 极参与。要 组织对 有关部 门 、社会 单 位 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
13、 训 ,明确治理 标 准、排 查 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在 5 月底前, 组织 召开 “智慧用 电 ”工作 现场 会,推广 应 用 “智慧用 电 ”技 术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0 月)。 组织发6动电 器 产 品及其 线 路生 产 、销 售和使用 单 位,建 设 工程 电 气 设计 、施工以及物 业 服 务 企 业 等 单 位, 对 照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自行 组织检查 ,排 查电 器 产 品及其 线 路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 、技 术标 准、 规 范要求, 对检查发现 的 问题进 行整改。(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 10 月至 2020
14、 年 4 月)。 各地 结合 实际 ,进 一步完善 电 气管理法 规 和技 术标 准,健全用 电 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 电 气防火性能、 电 气系 统维护 保养及 电 气检测 等方面要求。按 规 定将 违 法 违规 生 产销 售 电 器 产 品和开展电 气 设计 施工的企 业单 位 纳 入全国和我省信用信息平台及企 业信用信息系 统 ,定期公布 违 法 违规 行 为 ,督促企 业单 位 严 格 执 行电 气安全有关技 术标 准,全面推 进电 气安全管理制度化、 规 范化,巩固加 强综 合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各地按照 综 合治理工
15、作要求, 组 成 检查组 依法开展排 查 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 经济 、舆论 等手段,分 阶 段集中 查处违 法生 产 、销 售假冒 伪 劣 电 器 产 品行 为 ,集中 销毁 假冒 伪 劣 电 器 产 品,集中 处 理违 法 责 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 电 气安全 隐 患。五、责任分工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 统 一部署下, 坚 持政府 领导 、部 门监 管、单 位 负责 、综 合治理的原 则 ,各市、 县级 政府具体 实 施,各有关行 业 部 门 按 职责 抓落 实 。(一)成立以省公安 厅 副 厅长 金伯中 为组长 ,省公安消防 总队总队长陈 子浩、省安 监 局副局 长 李公杭 为 副
16、组长 ,教育、工 业和信息化、民政、建 设 、交通运 输 、商 务 、文化、 卫 生 计 生、工商、7质监 、电 力等相关部 门负责 人 为 成 员 的 电 气火灾 综 合治理 领导小 组 。领导 小 组负责 了解掌握并定期通 报 各地区 进 展情况, 组织开展督 查检查 ,研究 协调综 合治理有关工作。 领导 小 组办 公室 设在省公安消防 总队 ,由省消防 总队 副 总队长孙 建成任主任,省安监 局 1 名 业务处长 、省消防 总队 防火 监 督部部 长 任副主任,由 办公室承担 领导 小 组 日常工作。 领导 小 组 下 设 督 导专 班,由各相关部 门 抽 调业务 人 员组 成, 负责
17、 日常督 导 和年度考核。 电 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将 纳 入 2017 至 2019 年度省政府 对 市 级 政府安全生产 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平安暗 访 考核及安全生 产综 合督 查检查 内容。(二)各市 县 (市、区)人民政府要加 强组织领导 ,成立 专门 工作机构,制定操作性 强 的 综 合治理 实 施方案,明确各有关 监 管部门 和行 业 管理部 门 的具体工作 职责 ,分行 业 、分 领 域 组织 开展排查 治理。要开展定期分析研判、督 导检查 、通 报 情况、集中 调 度、联 合 执 法,确保各 项 工作落到 实处 。要加大 财 政投入,大力推广应 用 “智慧用 电 ”技 术 ,
18、提高 电 气火灾技防水平。(三)各有关 负 有消防安全 监 管 职责 的部 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 职 能分工,开展 监 督 检查 ,督促落 实综 合治理工作 责 任。质 量 监 督部 门 依法 负责 生 产领 域 电 器 产 品 质 量 监 管,加大对电 器 产 品及其生 产 企 业 的 监 督 检查 力度。加 强对 中国 强 制性产 品 认证 (CCC)电 器 产 品、生 产许 可 证获证 企 业 的日常 监 管, 严厉查处 无 证 非法生 产 行 为 ;严厉 打 击 生 产 假冒 伪 劣 电 器 产 品 违 法行 为 ,严 把 电 器 产 品 质 量源 头 关。工商部 门 依法 负责
19、流通 领 域 电 器 产 品 质 量 监 管,加大 对电8器 产 品批 发 市 场 以及 销 售 门 店的 监 督 检查 力度。 对监 管中 发现的重大 问题 ,及 时发 布警示信息, 严厉 打 击销 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 违 法行 为 。建 设 、交通运 输 、水利、工 业 和信息化、 电 力等 负 有建 设 工程 质 量 监 管的部 门 ,依法 负责 督促建 设 工程 设计 、施工、 监 理等单 位 认 真履行 职责 ,严 格按照工程建 设强 制性 标 准 进 行 电 气 设计 和施工, 对发现 的 隐 患和 违 法 违规 行 为 依法予以 查处 。电 力部 门 依法 负责
20、对电 力行 业 各企 业 的 监 管,确保 电 力供应 安全可靠。督促 电 网企 业 开展 输 配 电线 路和受(送) 电设 施安全 检查 ,加 强 安全用 电 知 识 教育宣 传 。公安部 门 与工商、 质监 等部 门协 作配合, 对 生 产 、销 售假冒伪 劣 电 器 产 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 任;依法做好 综 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 严厉查处 因 电 气原因引 发 火灾的 违 法行 为 。教育、公安、工 业 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 输 、商 务 、文化、卫 生 计 生、安全 监 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 邮 政等各有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的 统 一 领导 下按照 职责规 定做好
21、电 器 产 品使用管理 领 域 综 合治理相关工作,广泛开展 电 气火灾防范知 识 宣 传 教育,提升本行 业 本系 统电 气火灾防范意 识 。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 门领导 要高度重 视电 气火灾 综 合治理工作, 认 真 组织 分析研判本地形 势 ,结 合 实际研究制定 实 施方案、 细 化整治目 标 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 环节 ,务 求治理 实 效。要 严 格落 实电 气防火安全 责 任制, 严密 责 任 链 条, 织 密 责 任网 络 ,稳 步推 进综 合治理。9(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 门 要加 强协 作配合,联 合 组织检查
22、、督 查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 报 、联 合 查处 、案件移送机制, 对发现 的 问题 要追根溯源、一 查 到底,及 时 通 报违 法 违规 行 为 ,移送 违 法 违规 案件,加 强 全 链 条 监 管和跨区域打击 力度,切 实 形成 执 法合力。(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要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各地 对电 气火灾治理 实 行分 阶 段考核考 评 ,并将 电 气火灾 综 合治理工作 纳 入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 产 目 标 考核等有关考核 评 比内容,全面推 进 各地政府、各有关部 门 及社会 单 位 电 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 门综 合治理 实 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 请 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前 报 送省 电 气火灾 综 合治理 领导小 组 ;2017 年 10 月 10 日前 报 送 阶 段性工作小 结 ;从 2018 年起,每年 1 月 10 日前 报 送上年工作情况 总结 ,每年 7 月 10 日前 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 结 ;2020 年 4 月 25 日 报 送 综 合治理工作 总结 。附件: 电 气火灾 综 合治理自 查 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