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好)精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管理,制定本办法。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全国考评员进行监督管理。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本地区的考评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制定考评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及考核标准,负责考评员培训、考试、注册管理、公告注册考评员名单等工作。三、 参加考评员培训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与中国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大专以上学历相当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经相关教育机构公证的同等学历)。所学专业为安全或与安全相关专业(工程与技术科学、卫生科学及相关的管理科学等专业)。至少3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