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发 文 号:安监管人字2003139号发布单位:安监管人字2003139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 击 数: 128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有关规定,国家局研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本大纲和标准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