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与出路探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与出路探析 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现行政策和法律要因时代嬗变而创新。文章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现行法律障碍及其他困境,刍议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可行性,进而提出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路径。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障碍;突围路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障碍 除非有特别说明, 本文所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下,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变卖价款或者折价价款优先受偿。 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相关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担保法第37条第2项、第34条第5项以及第36条第3款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