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泽县城关小学教学、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确保教育、实验场所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订本制度。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育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二、教育场所管理人员,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积极维护、妥善使用相关的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确保教育场所人身财产的安全。三、保卫干部负责对各教育场所治安保卫责任制和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四、各教育场所还应根据各自的特点,落实如下管理:(一)校舍设施安全管理1各类校舍按不同功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2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隐患。3凡确定属于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教体局及时作出处理。4加强对教学楼师生密集活动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陈列室安全管理1陈列室存放校外活动中心各级各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