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1工程设计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