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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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钟山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十三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广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 行动计划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部署,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计划。一、防治现状“十二五” 期 间,全县 各部门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在防治保障能力、宣传教育广泛性及有效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治、完善救治服务体系、健全关怀救助措施等方面实现实质性的突破,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基本实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 行动计划

2、、 贺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 行动计划和钟山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 ”行动计划总 体目标。目前,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还面临诸多新挑战,尚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检测发现,性传播成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低档暗娼活动猖獗加大了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基层防治队伍不稳定,防治技术手段有限,防治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因此,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二、总体目标要求(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二)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 2 -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

3、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85以上。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 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 0.5%以下。对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检测率达 100%。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 0.3%以下。吸毒人群综合干预覆盖率达 90%以上。3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 9

4、0%以上。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 85%以上。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家庭配偶传播率下降到 1%以下。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率达 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4%以下。4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艾滋病病毒检测筛查实验室覆盖率达 95%以上, 乡镇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覆盖率达 95%以上。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 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 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 90%以上。5性病诊疗机构主动为性病就诊者提供 HIV 检测,检测比例达到 85%以上,梅毒患

5、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 90%以上,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在 15/10 万活产数以下。- 3 -6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率均达 100%。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达 95%以上,入监管场所 3 个月内接受艾滋病检测率达 100%。符合治疗条件且自愿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被监管人员抗病毒治疗率达95%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离所、出监的转介率达 100%。7符合条件并自愿接受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会救助覆盖率达 100%。三、防治措施(一)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增强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1强化大众人群宣传教育

6、。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的警示性,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营造不歧视感染者和病人的社会氛围。坚持重点时节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疫情严重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联合组织制定县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新闻宣传教育活动和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党校要让学员在校期间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专题培训。文广体、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结合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

7、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支农、惠农等活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村委委员会要利用村委综合服务设施,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引导健全村规民约,倡导公序良俗。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青春 红丝带”“妇女 面对面宣 传教育”和“红丝带健康包”- 4 -“青春善言行” 等专项 行动。2强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对于流动人口、青年学生、校外青少年、中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减少艾滋病易感人群的规模和危险行为的频次,避免易感染艾滋病行为。教育、卫生计生和

8、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性道德、性责任、预防和拒绝不安全性行为作为教育重点,督促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任务,积极发挥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家长的作用,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和性健康的宣传教育。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和居住社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职业培训内容。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利用车站等场所进行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监管场所教育内容。公安、司法、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

9、管等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与禁毒工作相结合,加强合成毒品、滥用物质和非法壮阳药危害的宣传教育。民政、文广体、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丰富老年人业余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生活。(二)落实干预措施,有效控制性传播和注射吸毒传播。1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落实与艾滋病有关案件的举报和立案处理程序,严厉打击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设立行政或刑事特殊监区收容或收押治疗感染艾滋病的涉案人员。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对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并强化后续追踪动态- 5 -管理,所有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均纳入公安部门重点人口范围,实施重点管控。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

10、管等部门要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围,依法打击滥用物质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宣传、公安、文广体、网信等部门要加强网络管理,结合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2加大力控制性传播。加强对住宿、娱乐、休闲保健服务等营业性公共场所和家庭式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旅社、发廊、歌舞厅、浴足、养生馆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式出租屋的管理,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与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状,对容留卖淫嫖娼和吸毒行为的要依法追究业主的责任。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此类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

11、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检查督促此类场所中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工商部门负责对浴足、养生馆等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文广体部门负责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文广体、工商和旅游发展部门负责督促此类场所经营者在其营业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监督检查此类场所内常规放置防艾宣传资料、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工作落实情况。县综合医院要建立性病规范化门诊,为性病病人及时提供规范化性病咨询及诊疗服务,并提供艾滋病咨询

12、检测告知和健康干预服务。3控制注射吸毒传播。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6 -要进一步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督管理,维护治疗机构秩序,进一步完善隔离戒毒、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对于新入组织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给予 30 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尿吗啡检测呈阳性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应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附近公里范围内将服药人员带离尿检,以免影响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正常业务。支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有关人员在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三)提高咨询检测

13、能力和随访服务规范性,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减少传播。1.扩大检测服务范围。卫生计生、公安、司法、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支持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网络,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在县级定点治疗机构依增设免疫细胞检测实验室、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和机会性感染检测实验室,并配置相关仪器设备。继续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检测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多种手段,方便有意愿人群接受检测服务。探索通过药店、网络销售检测试剂等方式开展艾滋病

14、自我检测,建立健全与随访服务等工作的衔接机制。2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随访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开- 7 -展随访服务。要切实提高首次随访工作质量,强化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为干预及检测、医学咨询和转介等工作,告知其合法权益、责任义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他们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并动员开展检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定期随访工作,对感染者和病人的行为及健康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提供针对性的随访干预服务。做好流动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服务,建立健全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预防控

15、制机构转介机制。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做好监管场所感染者和病人告知及医学咨询、心理支持、出入监管场所转介等随访服务。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完善对县内外感染者的宣传教育、检测咨询、随访干预、治疗管理等相关防治政策。3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依法及时报告艾滋病疫情。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艾滋病疫情和危险因素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监测点设置,加强数据收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横向及纵向分析,以获得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艾滋病相关知识与高危行为的影响因素、变化趋势及新发感染状况,实时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效果评价、防治新策略、新措施的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四)落

16、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母婴传播工作。1落实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合理规划设置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立健全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固定献血者比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献血。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 8 -理,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和调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2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

17、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为所有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监测、随访、转介等系列干预服务。(五)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1全力推进抗病毒治疗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对有意愿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施抗病毒治疗。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和治疗的“一站式” 服务。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诊疗指南,进一步规范治疗管理,加强耐药检测和病情监测,及时更换药物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治疗质量和效果。县级抗病毒治疗点要加强培训、督导及巡

18、诊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艾滋病临床综合诊治能力,有效提高治疗覆盖率。要加强感染者和病人中结核病等机会性感染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艾滋病疫情责任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与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制度,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时、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流动人口中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工作。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监管场所内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化治疗。2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 9 -疗工作机制。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搭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网络,形成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规模。3加强合法权益保

19、障。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需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权益。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4推行救助政策新机制。在全县推广实施艾滋病救助 “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将关怀救助工作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相衔接,逐步实现不

20、同社会救助制度间受困人员信息的共享,提高“一站式 ”服务管理效率。民政部 门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生活保障范围。卫生计生、教育、人社、扶贫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救助政策,加强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扶贫、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对艾滋病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

21、安、司法、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 10 -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六)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1发挥社会组织独特优势。要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总体要求,发挥社会组织易于接触特殊人群、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卫生计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要与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加强技术指导,建立信息沟通、业务考核等工作制度,实现防治工作有效衔接。2发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资金引导作用。卫生计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通

22、过多渠道筹资,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社会组织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择优竞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经费管理,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项目成效。要组织、动员和支持社会组织申请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加强培训和扶持,促进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逐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能力。要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申请各级政府的购买艾滋病防治服务项目,并做好项目实施。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县委和县政府要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本级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防治规划,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逐级签订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设立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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