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规范办公流程,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范使用,经研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我院数字化校园的一个子系统,包括内部邮件、会议安排、公告通知、公文发布、文件阅办、请示(报告)批办等功能模块,是我院实现办公自动化的基础平台。 第二章 系统管理第三条 本系统运行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资料收发、日常管理及检查维护等工作。第四条 院办、党办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并协调解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定期备份数据。第六条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分管工作范围,并指定一名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该系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