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保证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单位。第三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对象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人、协作队伍人员。第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类别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年度安全教育、采用“四新”专门教育等。第二章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要求第五条 三级(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负责做好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第六条 全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质部负责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住建厅三类人员取证、延期培训,取得相应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