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医专内设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改进对校内设机构的工作考核,促进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效能建设,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学校22个内设机构:党委工作部、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工会、团委,基础学部、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技术系、护理学部、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系、药学系,图文信息中心、省优生优育遗传医学中心(科研管理办公室)、安徽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办公室、安徽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办公室。各党总支,基础学部和护理学部分设的部门暂不列为单独考核对象。二、考核形式1、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工作考核两种形式。2、日常工作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自评和学校抽(检)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工作考核采取年度“亮点工作”申报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三、考核内容与方法1、日常考核内容包括: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履行职能与工作计划及其任务的完成,贯彻落实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系部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教研科研工作业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