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本科教育重要组成,直接关系医学本科教育的质量。为加强临床实践教学管理,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临床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的教学,强化严肃态度、严格要求和严密方法(三严)的训练,构建“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医学生临床综合思维能力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条 我校临床实践教学的主要环节是:早期接触临床、临床医学课程见习、实习前临床技能综合培训、毕业实习和毕业回归综合训练等。学校和各附属医院建立临床实践技能综合训练中心,配备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师资队伍,配齐必备的设备设施,训练一定数量的标准化病人,认真开展临床技能仿真教学训练,并将其贯穿于临床实践教学各环节。第二章 早期接触临床 第四条 早期接触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