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完善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 二 条 本办法所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习服务中心”)是指相关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履行自学考试教育职能、具有开放性的示范社会助学组织。 第 三 条 学习服务中心的助学方式以现场面授助学为主,逐步开展网络助学等形式的助学活动。第二章 成立第 四 条 成立学习服务中心,由开展自考助学工作的单位,会同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意向表(见附件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举办自考助学机构的单位协商一致后决定。除本科院校外,其他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