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正文 第一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境外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供应商管理。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的经营者。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以外物资的供应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供应商日常管理等。 3 第五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