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个人经营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1事项类型行政处罚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个人经营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8承办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9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10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监督电话0771-11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二十三条 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实施对象对个人经营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13行使层级市县两级14权限划分中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