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第三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第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第七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第八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