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根据税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918号)和(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核算单位。 第三条 公司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 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太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