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8日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2月18日,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制氧厂35KV配电室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2018年12月18日,溧阳市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委、总工会、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等部门相关人员,依法成立了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121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分现场勘查、企业管理、技术分析、责任追究4个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涉及单位和人员情况1.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特钢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忠,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营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