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幼儿园施工合同篇一:中心幼儿园建设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东海县山左口乡人民政府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左口乡中心幼儿园 2、工程地点:消防站南侧 3、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建筑面积9302平方米、装饰工程(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单施工,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开工及竣工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3月*日 2、工程竣工日期:2011年11月*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建筑楼房的土地及设计图纸给乙方施工。 2、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展及质量情况,给付工程款。 3、甲方及受其委托的监理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标准按受损的五倍计算。 4、负责施工期间的水通、电通、路通,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