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2008-04-18 10:36:52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点击量:255【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规定,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应用效益,提高教师和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地相继开展了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并将其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