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装饰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包单位(乙方):日照市创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经政府采购招标选定日照市创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综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审判法庭空调改造工程二2、工程地点:日照市泰安路55号院内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4、工程内容:施工标准中要求的全部内容。二、工期要求2018年6月9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前竣工,总工期20天(日历天)。三、合同价款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肆仟捌佰元(¥: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第三方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审计值为准。四、工程质量与材料设备的采购1、乙方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凡出现偷工减料现象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一至五万元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