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战略管理,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宏华公司的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宏华公司战略规划是指宏华公司在充分保障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自主性的前提下,所做出的宏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第三条 本制度对宏华公司战略规划的流程、周期与内容做出规定,是宏华公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宏华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必须遵照执行。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第二章 战略规划管理机构第四条 宏华公司战略规划的管理机构包括宏华公司董事会、宏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宏华公司战略投资中心。第五条 宏华公司董事会是宏华公司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1) 审批宏华公司战略规划;(2) 审批宏华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3) 对相关宏华公司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第六条 宏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宏华公司战略的审核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