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篇: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工作服发放及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明确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回收、领用标准及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服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服、工号牌及工作必需的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办法执行。三、管理职责(一)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着装规范督查、离职人员工作服退还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二)各县代维站负责服装的入库、保管、领用数量及核对;负责离职人员退回工服的收发、整理、储存。(三)各县代维站负责审核各专业的工作服领用,并做好登记。四、工作服发放与回收 (一)服装的发放经面试合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可以领取工作服,并在工作服发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员工离职时,未达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周期时,将需按以下规定交缴工作服成本费。1、 本次发放家集客工作服原则不收取费用,不满三个月自己主动离职,或不符合要求被辞退的,需退还工作服,并承担50%工本费2、 半年内离职时未退还工作服或退还工作服时明显人为损坏需100%承担工本费。3、 退还工作服需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