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优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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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五: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优考核办法为推动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营造“重知识,重人才,重创造”的良好发展和教学氛围,提高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为表彰我校表现优异的助学单位、校外助学站点、先进工作个人及优秀教师,特制订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优考核办法,具体事项如下。一、评选条件(一)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办学单位、站点和个人不列为评审对象:1招生中有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2集体采购、使用盗版教材;3乱收

2、费用或侵犯师生权益,引发大量投诉;4各类考试中有大规模学生违纪或群体性舞弊情况; 5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引发师生伤亡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助学场所具有突出安全隐患又未切实整改;7由单位本身各种原因,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8受到行政部门严重处罚的;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二)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奖” 。2“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对象是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各自考助学二级办学单位。评选条件如下: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

3、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3本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负责自考工作,人员充实稳定,制度完善,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具体,岗位设置合理到位,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高。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围。制定了明确的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4积极参与专业改革发展工作,按时规范申报续办、扩办应用型专业。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政策明确;专业建设与管理制度健全,

4、有据可查。5近年来本单位自学考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办学目标明确,学生规模较大,当年报考人次比上年有所递增,取得了较好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招生宣传资料每年 6 月底前按时上报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备案,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招生,无任何违规招生情况。7严格按专业计划组织教学辅导,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按时就当次统考课程安排表反馈意见,办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38认真遵循数据上报和接收回馈机制,确保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畅通,认真审核、收取、整理本单位开设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材料,及时、准时地将材料上交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按规定时间办理课程

5、转免考、更改考籍、课程转出外省、毕业证办理等相关手续,上报材料规范、数据准确,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安排专人处理。9自觉接受省考试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自考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每年书面汇报助学情况一次以上,按时上交各类助学报表。10有专人负责自考教材工作,无错用教材版本的情况发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使用正版教材。11认真做好报名(注册) 、报考工作,按时接收开考计划,指导考生选择考点,无注册差错或网报准备差错;规范组织实施省考课程考试;对考生开展考前教育,考风考纪好,无群体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12建立健全符合条件的评卷教师队伍和完善的评卷教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及上报工作,建立规范岗位责任制度,

6、认真做好评分细则的制订及材料上报工作。13热心为学生服务,切实为学生办实事,无推诿等现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到位,学籍档案完整齐备,学生满意度高。14严格执行自考各项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及时向学校上交各类办学费用。15能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命题要求命制各类试卷,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准确无误;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等相关要求选派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的专业教师担任命题和评卷工作,差错率低。16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努力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工作有特色。4具备以上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

7、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奖” 。(二)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站点”评选条件:“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站点”的评选对象是同四川师范大学合作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联合办学单位。评选条件如下: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管理规定。3本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负责自考工作,人员充实稳定,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具体,岗位设置合理到位,教职员工工作

8、积极性高。建立了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教学、考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站点领导重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4站点联合办学单位具有有效学历办学资质,建站时间须 3 年以上(包括 3 年) ,具有固定的办学场所和完善的教学设施。5积极参与专业改革发展工作,按时规范申报续办、扩办专业,专业管理制度健全,有据可查。6近年来本站点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站点生源稳定,具备一定办学规模,有良好社会声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7每年按时同四川师范大学签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协议,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招生,无任何违规招生情况。8严格按专业教学、考试计划组织教学和辅导,教风好,学风

9、正,教学质量高,办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59认真遵循数据上报和接收回馈机制,确保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畅通,认真审核、收取、整理本单位教学、考试、学籍等各类材料,及时、准时地将材料上交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上报材料规范、数据准确,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安排专人处理。10自觉接受省考试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专业办学单位的工作指导与监督,每年书面汇报站点情况一次以上,按时上交各类报表。11有专人负责教材工作,无错用教材版本的情况发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使用正版教材。12认真做好报名、报考等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各类考试;对考生开展考前教育,考风考纪好,无群体违纪作

10、弊事件的发生。13热心为学生服务,切实为学生办实事,无推诿等现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到位,学籍档案完整齐备,学生满意度高。14严格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及时向四川师范大学上交费用。1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具备以上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站点” 。(三)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先进个人” 、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先进个人” 、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是参与四川师范大学高等

11、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评选条件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2热爱本职工作,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 ,熟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类管理 办法。63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管理育人,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踏实肯干,在教学或管理岗位上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活动,在学校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成绩突出。4根据其学科、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能结合工作实际,

12、积极参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教育培训和学习,努力拓展知识面,丰富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5勇于开拓,了解社会人才需求,学用结合,有合理的教育、管理创意,努力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质量改革、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具备以上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先进个人” 、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教师“。二、评选程序(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候选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现状制定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方

13、案,助学工作优秀奖各助学单位自荐;优秀助学站点由校内各自考助学二级学院推荐;先进个人由各办学单位集体研究民主推荐;优秀教师由校内二级办学单位集体研究民主推荐,拟表彰的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优评审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审核并报学校批准。(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 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7(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统筹考虑,让各单位均有代

14、表。(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各办学单位、站点根据本办法中的评奖条件,对本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进行自评,并递交自荐说明及申报表;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要对本人自考工作进行自评,并递交申报表。所有奖项均不得重复申报。不报或逾期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和评选。(六)四川师范大学将成立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优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指标体系(见附表 1、2、3)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对评

15、选结果进行公示。8附表 1: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评比项目 分值 评比指标 得分 备注政策法规 2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分)机构设置 9 1. 办学单位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负责自考工作,设有专门场地和部门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工作。 (3分)2. 人员充实稳定,分工明确,有专门人员 1-2 名,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2 分)3. 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高。 (2 分)4. 积极参加学校的自学考试各项工作会,无缺席。 (2 分)专

16、业建设与管理8 1 积极参与专业改革发展工作,按时规范申报续办、扩办应用型专业。 (4 分)2 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政策明确;专业建设与管理制度健全,有据可查。 (4 分)办学规模 4 1 近年来本单位自学考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办学目标明确,学生规模较大,报考人次逐年有所递增,取得了较好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分)招生宣传 12 1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招生,无任何违规招生情况。 (3 分)2 使用四川师范大学统一的自学考试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制作招生宣传材料,每年 6 月底前按时上报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备案,审核通过后再印制发放。 (3 分)3 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签订

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责任书。(3 分)4 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客观真实,介绍准确无误,确保考生和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办学情况和招生情况。 (3 分)经费管理 6 1 定期准时上报学生人数并缴清规定费用。 (3 分)2 按照四川省财政部门和四川师范大学财务的相关条例收费,使用规范票据,收费项目明确合理。 (3 分)教学运行 8 1 严格按专业计划组织教学辅导,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办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4 分) 。2 按时就当次统考、省考课程安排表反馈意见,授课方9式传统与创新相结合,能采用多媒体等各类教学手段授课。 (4 分)助学管理 21 1 认真遵循数据上报和接收回馈机制,确保信息的上传下

18、达及时畅通。 (3 分)2 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熟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项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招生、报名报考、转免考、考籍更改、学生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学位申报等各项工作程序。 (3 分)3 认真审核、收取、整理本单位开设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材料,及时、准时地将材料上交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 (3 分)4 按规定时间办理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课程转出外省、毕业证办理等相关手续,上报材料规范、数据准确,审查严格无差错。 (3 分)5 自觉接受省考试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自考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每年书面汇报助学情况一次以上,按时上交各类助学报表。 (3 分)6 有专人负责自考教材工作,无错用教材版本的情况

19、发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使用正版教材。 (3 分)7 热心为学生服务,切实为学生办实事,无推诿等现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到位,学籍档案完整齐备,学生满意度高。 (3 分)考务管理 15 1 积极推荐敬业、责任心强的命题教师参与命题工作。命题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命题任务,确保命题工作的安全、保密。 (3 分)2 建立健全符合条件的评卷教师队伍和完善的评卷教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及上报工作,建立规范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做好评分细则的制订及材料上报工作。 (3 分)3 认真做好报名(注册) 、报考工作,按时接收开考计划,指导考生选择考点,无注册差错或网报准备差错;规范组织实

20、施省考课程考试;对考生开展考前教育,考风考纪好,无群体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3 分)4 省考课程考场设置规范,考务队伍能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3 分)5 能组织专门的考试管理队伍在统考和省考期间进行巡考,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分)毕业管理 15 1 有专人负责毕业生工作,重视毕业论文(设计) ,保证质量,指导教师符合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认真组织答辩,及时上报成绩并存档。 (3 分)2 按规定上报学历验证信息;上报材料规范、数据准确。认真审核各办学站点毕业生材料及时上报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 (3 分)3 毕业生信息采集准确;审查毕业生条件无差错;毕业生数据上报准确及时。 (3 分)4 按

21、规定上报论文、实践成绩;上报材料按时、规范、10数据准确。 (3 分)5 积极按时完成毕业生档案制作、毕业生费用清理、毕业证办理和发放等工作。 (3 分)得分附表 2: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站点评选指标体系评比项目 分值 评比指标 得分 备注政策法规 1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 (1 分)机构设置 9 1 助学点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负责自考工作,设有专门场地和部门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工作。 (3 分)2 助学点有独立法人。助学点分工明确,人员充实稳定,各个岗位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教师数量和学生数量

22、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2 分)3 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高。 (2 分)4 积极参加四川师范大学召开的各类站点会议,无缺席。(2 分)硬件条件 9 1 建立站点 3 年及以上。 (3 分)2 助学点办学场所固定、合法合规,各类硬件设施完善,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 分)3 防火、防盗等各项安保设施完备,有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3 分)专业建设与管理4 1 积极参与专业改革发展工作,按时规范申报续办、扩办应用型专业。 (2 分)2 专业管理制度健全,有据可查。 (2 分)办学规模 6 1单位自学考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办学目标明确,学生规模较大,当年报考人次比上年有所递增,生源稳定,取得了较好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分)2制定了明确的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分)招生宣传 12 1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招生,无任何违规招生情况。 (3 分)2 按照规定制作招生宣传材料,每年 6 月底前按时上报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备案,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自考办审核通过后再印制发放。 (3 分)3 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协议。 (3 分)4 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客观真实,介绍准确无误,确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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