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正文 第一篇:庭审笔录庭审笔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10时 地点:扶沟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高同林 书记员:孙彦海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略)扶沟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振、高同红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首先查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代理人情况?原告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水莲到庭没有。 :未到庭。?委托代理人吉凤春,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务人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到庭没有 :到庭?被告吴建波,男,汉族,1974年5月29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县曲兴镇耿楼村5组69号,是否到庭 :未到庭?被告孙国立,男,汉族,1972年11月10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县袁坊乡付砦村4组,是否到庭 :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二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扶沟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