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钢筋手工电弧焊工艺标准 (4正文 第一篇: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钢筋手工电弧焊工艺标准 (4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钢筋手工电弧焊工艺标准 (411-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及埋件手工电弧焊。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预埋件的锚爪应用、级钢筋。钢筋应无老锈和油污。2.1.2 钢材:预埋件的钢材不得有裂缝、锈蚀、斑痕、变形,其断面尺寸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14的要求,焊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钢筋电弧焊使用的焊条牌号 表4-14 项次 钢筋级别 搭接焊、帮条焊 坡口焊 1 级 E4303 E4303 E4303 2 级 E4303 E4303 E5003 3 级 E5003 E5003 E5503 4 、级与钢板焊接 E4303 注:不含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