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并购资产转让OR股权转让正文 第一篇:房地产并购资产转让OR股权转让房地产并购资产转让OR股权转让 案情介绍:2021年7月28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受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下称中房公司)委托,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00股权。2021年8月28日,海亮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亮地产)通过投标最终以9.6亿的价格竞买成功。2021年9月8日,海亮地产与中房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其中约定: 第一条“转让标的”:中房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第五条“转让标的交割事项”:(一).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期间,转让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营损益均由海亮地产承担或享有。具体数额由双方在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日内,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以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截止日进行审计。(三)不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期间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