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城文物景区管理管理制度正文 第一篇:戚城文物景区管理管理制度一、 考勤制度1、管理处职工统一实行记分考勤请假制,职工考勤表由各科室指定考勤员如实填写职工上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情况。并由监督员监督执行。2、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对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凡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给予辞退处理。3、迟到、早退者2次,写出书面检查。园林等特殊科室的作息时间和工作考量,由科室长事先报告主管领导同意后,再通知办公室,以便监督考勤。4、凡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长审批; 3天以内由科室长提出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审批。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主任审批。请假回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擅自超过准假时限者均按旷工对待。不准捎假或短信请假。职工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需经科室长批准。5、各科室长在保证不延误工作和职员出勤天数不少于规定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职工轮休。对不能出满勤者,扣发缺勤时间的工资。满勤天数为每月扣除双休日天数。6、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禁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