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正文 第一篇: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比赛规则一、参赛须知1、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5分钟入场,找相关人员签到、抽签。2、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选手不得无故退出比赛。3、各参赛选手必须从始至终参加听取其他选手的演讲;遵守会场纪律,不起哄,不喝倒彩,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掌声鼓励。二、演讲要求1、本次比赛演讲稿的内容必须围绕“纪念一二九运动”的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2、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3、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4、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缺时、超时酌情扣分。三、评分规则1、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2、预赛和复赛均由评委评分当场亮分,第3位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进行分析,把握评分尺度,然后分别为前3位选手打分,从第4位选手开始当场亮分。3、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如参赛选手的得分相同,则由评委团商议后另行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