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注协发布 2010 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三期)2011 年 4 月 18 日,中注协发布 2010 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三期),全文如下:4 月 11 日4 月 17 日,沪深两市共有 173 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 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 1),其中,沪市 68 家,深市主板 29 家,深市中小企业板 58 家,深市创业板 18 家。从审计意见类型看,169 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家上市公司(*ST 铜城、ST 华 光和深南 电)被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家上市公司(紫光古汉)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2、报告的 3 家上市公司中,2 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 家是因为期权合约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事宜存在不确定性:(1)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ST 铜 城累计亏损 26,880.63 万元,2010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3.13 万元,*ST 铜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ST 华光累计亏损82,440.40 万元,大部分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ST 华光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3、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深南电与杰润( 新加坡 )私营公司就期权合约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不排除最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可能。由于目2前上述事项的最终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南山热电公司未在财务报表内确认预计负债。紫光古汉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因下述事项处于立案稽查与诉讼中,截至 2010 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相关外部证据,以预计事项对紫光古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1)湖南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岳公司)原系紫光古汉全资子公司。2005 年 10 月,湖南景达生物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景达公司
4、)参股南岳公司,至 2006 年底成为其控股股东。 2005 年 9 月,紫光古汉以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与生产生物制品有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投资投入南岳公司。2005 年 10 月,在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紫光古汉与景达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紫光古汉投入的资产中不予确认的资产为 8,479.66 万元。由于存在上述未确认资产,协议约定紫光古汉等额承接与上述资产相关的负债 8,479.66 万元(其中含 3,286.83 万元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2006 年 5 月,紫光古汉单方对南岳公司出具了承接债务的承诺书,承诺紫光古汉单方承接南岳公司 8,4
5、79.66 万元负债。通过以上两项未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的补充协议,紫光古汉隐形承接了南岳公司大额未确认资产及债务 8,479.66 万元,但上述资产与负债并无明细清单,也未聘请中介机构对其进行认定,但自 2006年起,紫光古汉一直代南岳公司偿付债务。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紫光古汉累计代南岳公司偿付债务 6,722.17 万元。(2)2006 年 11月 23 日,南岳公司与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3弘湘公司)签订湖南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南岳公司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将 5,929.70 万元资产与其等额负债转让给弘湘公司。同日,南岳公
6、司、弘湘公司、景达公司三方又签订了资产转让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上述转让的 5,929.70 万元资产及等额负债在受到债权人主张权利或由该资产产生或有负债时,转让的资产及负债由景达公司承接”。同日,紫光古汉、景达公司及南岳公司就资产及负债剥离再次签订了资产及负债处理备忘录,约定“上述转让的 5,929.70 万元负债,如 发生债权人主张情形,2005 年 9 月30 日之前发生的由紫光古汉承接。转让的 5,929.70 万元资产引致或有负债义务时,2005 年 9 月 30 日之前形成的资产由紫光古汉承接(5,929.70 万元资产负债重分类后的金额为 9,808 万元,其中含对紫光古汉的债务
7、6,015.91 万元)。(3)根据 2006 年 11 月 23 日南岳公司与弘湘公司签署的湖南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南岳公司应付紫光古汉的债务 6,015.91 万元剥离至弘湘公司。基于此协议,紫光古汉将代南岳公司支付的往来款 6,015.91 万元转挂应收弘湘公司往来款。2008 年 12 月,因弘湘公司欠付紫光古汉往来款,紫光古汉与弘湘公司签订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代付协议,协议约定由弘湘公司代紫光古汉缴付土地出让金 5,574.45 万元用于冲减其欠紫光古汉款。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紫光古汉又陆续代南岳公司支付各项材料款及蛋白款 785.02
8、 万元,由于该部分债务已通过协议转给弘湘公司,故紫光古汉仍挂对弘湘公司应收款。截至 4 月 17 日,会计师事务所共为 1570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4报告(详见附表 2)。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17 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2 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 份。截至 4 月 17 日,在已披露 2010 年年报的 1570 家上市公司中,在 2010 年度收到政府补助的 1454 家,占 92.61%,补助总额46,340,320,994.82 元,平均每家 31,870,922.28 元。在上述 1454 家公司中,ST 公司 67 家,占已披露年报的 ST 公司 总
9、数(94 家)的71.28%,涉及政府补助金额 2,177,166,856.26 元,平均每家 32,495,027.71 元;在上述 1454 家公司中,创业板公司 152 家,占已披露年报的创业板公司总数(155 家)的 98.06%,涉及政府 补助金额1,236,786,007.82 元,平均每家 8,136,750.05 元;在上述 1454 家公司中,享受到政府税费返还和减免的 514 家,涉及金额 7,931,194,591.13 元,平均每家 15,430,339.67 元。从财务状况角度看,在上述 1570 家上市公司中,已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 17 家,占 1.08%。与 20
10、09 年度相比, 资产负债率上升的 727家,占 46.31%,下降的 843 家,占 53.69%。从经营业绩角度看,在上述 1570 家上市公司中,1510 家实现盈利,60 家出 现亏损(其中 16 家已至少连续两年亏损)。与 2009 年度相比,净利润 上升的 1244 家,占 79.24%,下降的 326 家,占 20.76%。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在上述 1570 家上市公司中,净利润大于 0 的1407 家,小于 0 的 163 家;与 2009 年度相比,净利润上升的 1246 家,占 79.36%,下降的 324 家,占 20.64%。从现金流量状况角度看,在上述 1570 家上市公司中,经营活动5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 0 的 1194 家,小于 0 的 376 家。与 2009 年度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的 693 家,占 44.14%,下降的 877 家,占 55.86%。中注协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信息的统计了解到,4 月 11日4 月 17 日,有 2 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表 3)。截至 4 月 17 日,共有 151 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中,34家的变更原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更名)。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