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篇: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21168号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及写字楼、工业园(区、商场、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房屋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行为。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第五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