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专业实践达到预期目的,保证专业实践能够顺利进行,学校和每位参加实践的研究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相关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1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研究生本人,要加强防范,注意个人安全。2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团结互助,不做有损研究生形象的事,否则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要服从所在实践基地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给实践基地单位造成损失的,实践基地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专业实践无关的活动。5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要定期向导师汇报专业实践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拖延。以上条款研究生应全面遵照执行,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检查、落实。研究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