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学校与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责任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交通执勤人员管理。3进校车辆须到学校保卫部门登记建档,办理通行证并凭证进入校园,证件仅限本车使用,禁止伪造、涂改、转借。4车辆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载物出门时,须出示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接受门卫查验。5车辆在校园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禁止超速、鸣号,禁止酒后驾驶、试驾车辆。6车辆应在学校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学生宿舍区、主要广场、主要干道、道路交叉口、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化区域等处禁止停放;车辆停放后,车辆及所载物品安全由车主负责。7车辆在校园内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违章警告、通报批评、校纪处分等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8因车辆违章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