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商贸物流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38号)要求,结合我区冬季商贸领域场所风险特点,区商务局决定在全区商贸领域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贸物流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治理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20日。二、领导组织区商务局成立全区商贸物流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立光副组长:王 凯成 员:陶军柏 骆志成 张 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安全生产科,陶军柏任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三、范围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区商贸物流企业(二)整治内容。1. 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2.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