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汇编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接触(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过程满意外HIV、HCV、HBV感染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或者被含有HIV、HCV、HBV和不明肺炎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这些病毒感染的情况。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而被感染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做好医院感染防护;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衣、专用防护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锋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严格禁止针头回套操作,以防刺伤。工作人员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治理科。 3、在举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损害。 4、凡新来医院的医、护、技人员,必须检测肝功及乙肝五项,化验结果全部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