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表。三、考核方式及发放标准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职工采取不定期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实行基础工资制度:全院职工工资按当月档案工资的70%发放。3、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总额:全院职工工资总额的30%做为卫生院绩效分配工资的总额。 4、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5、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