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煎药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煎药室工作制度一.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二.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三.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浸泡。 四.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五.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 六.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七.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八.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九.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十.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