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科)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考评内容分值考评办法评分方法得分整改建议落实部门1二级以上的医院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2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1查阅规章制度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流程。1未设感染性疾病科不得分。2无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任一项扣5分。3建筑设计布局不符合要求扣5分。4不同传染病人做不到分开病室安置扣5分。5病区、病房内未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液扣6分。6未提供“标准预防”防护用品扣5分。已达标感染病科3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设单独入、出口,病区还应有入、出院处理室。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各区之间界线清楚,标识明显。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